为强化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,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,昆明市嵩明县财政局多措并举,全力提升嵩明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
一、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。截至12月15日,嵩明县累计在“扶贫832”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合计149.37万元,超额完成上级下达采购任务,为增加农民收入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决战脱贫攻坚贡献力量。
二、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。2020年6月,嵩明县公开征集辖区内政府采购货物类及服务类供应商入驻“政采云”电子卖场,对个别中小企业上门指导。截至目前,本地入驻政采云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共有14家,实现供应商参与电子卖场采购交易“不见面”“少跑腿”,且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,无需购买标书。截至12月14日,嵩明县政府采购累计10879.47万元,其中,大型企业合同金额1973.11万元,占比18.14%;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06.36万元,占比81.86%。
三、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。嵩明县财政局本着“指导服务为主,惩前毖后为辅”的原则,强化服务意识,制定《2020年度嵩明县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情形清单》,明确采购计划审批、采购方式等内容,作为行动指南,方便基层政府采购人员开展采购程序。强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,对投诉案件快处快办。
四、做好政府采购问题整改。针对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发现的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间长、合同备案不及时、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较高等问题,嵩明县通过设定“话务员”角色督促提醒,切实改进合同管理以及履约保证金收取方面存在的问题。截至目前,嵩明县政府采购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比例平均为5.8%,相比法定收取比例下降4.2%。针对营商环境评价中指出“政采云”电子卖场推行进度较慢的问题,嵩明县财政局采取组织培训、制定交易规则、召集本地供应商入驻平台、服务指导等方式有序推进,成效明显。截至目前,嵩明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成交合同143份,采购金额达285.74万元。